第255章身边人都死于非命: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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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夏的早晨空气清新,街上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,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,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;挺拔的杨树像健壮的青年舒展的手臂;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。
公园里,顾凉笙穿着运动服跑着步,一只纯种金毛正屁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,它的毛发旺盛,金灿灿的色彩在晨光下显得格外的耀眼。
从小区跑到公园,已经结束了一轮晨跑的顾凉笙停了下来,拿起脖间的毛巾擦了擦额上的汗珠,他休息了一下,然而蹲下来蹂躏了一下金毛的身子,“走,我们在跑回去!”
“汪汪——”金毛低低叫了几声,温润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的主人,见他开跑,也迈开健壮的双腿追了上去。
顾凉笙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了,日子过得很惬意,原身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,工资一般,工作清闲。在这寸金寸土的京城想要生活下去,靠那么点工资,根本就不够,更何况还要养一只金毛。
这只金毛是顾凉笙穿来那天捡的,当时的它浑身是伤地躺在垃圾堆旁,温润的眼睛无声地凝望着他,喉间发出低低的哀鸣声,一下子就击中了顾凉笙的小心脏,如果垃圾堆旁躺着的是个男人,他或许会目不斜视地丢完垃圾就走,但是如果这躺着的是一条伤痕累累的金毛,他就无法放手了。
顾凉笙将它带到了兽医那,兽医说金毛受过虐待,看样子已经五六个月了。按理说金毛也挺贵的,怎么会有人花了大价钱虐待它然而把它丢到垃圾堆里自生自灭,这是嫌钱多烧地慌吗?
顾凉笙才不管这些,他只知道看到金毛的那一刻,他就觉得他们两个很有缘,至于金毛的前任主人,他没拿着菜刀把他剁成七八段已经很好了!
恰巧顾凉笙住的小区是允许住户养宠物的,于是顾凉笙毫无心里压力地将金毛抱回了家。
只是日子没过几天,他就发现家里已经入不敷出了,金毛生病要花钱,狗狗的药物比人还贵,除此之外,他还买了狗窝,狗粮,狗玩具,又将家里改造了一番,瞬间存款就从五位数降到了三位数,再过几天,他就可以去喝西北风了。
无奈之下,顾凉笙开始重操旧业,编程序做软件,这再未来的几个月成为他收入的主要来源。
自从养了金毛以后,顾凉笙就养成了早起遛狗顺便晨跑的习惯,每当他看到金毛温润的大眼凝望着他时,他心中就有股满足感,他家的大金毛真是太暖男了!
“凉笙,早上好,又去遛狗啊!”刚进小区门口,顾凉笙就遇到了对面的邻居,一个IT男,标准的宅男长相,带着一副厚如啤酒底的眼镜。
顾凉笙每天都能在这个时候遇到刚买早餐回来的他,“早!”但是迄今为止,顾凉笙根本就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,也不知道他从哪得知他的名字。
马绍提着早餐亦步亦趋地跟在顾凉笙的身后,眼镜下,那细小的单眼皮痴迷地看着他的身影,就在顾凉笙经过他身边时,他似乎闻到了他身上迷人的味道,带着汗味的让他着迷的无法自拔的味道。
马绍慢吞吞地走到自己的房门口,余光瞧着顾凉笙拿钥匙开门进去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了目光。
对他来说,顾凉笙那么的耀眼,那么的迷人,他却像生活在角落里的老鼠,根本就配不上他。
马绍叹了口气,拿着早餐坐到电脑面前,他开了电脑,打开了播放器,看着里面的青年慢跑的样子,目露痴迷,然后才开始吃饭。
顾凉笙先去浴室洗了个澡,然后擦干头发给他家金毛倒好狗粮跟水,摸摸它柔软的毛发,轻声道:“乖,可以吃早饭了!”
金毛抬头舔舔顾凉笙的手,温润的眼中满满都是依赖。
喂好金毛后,顾凉笙拿了昨天在面包店买的肉松面包配上纯牛奶当做自己的早餐,吃完后,他匆匆地收拾了一下,换好衣服,跟金毛道别后,便出门去上班。
地铁里,正是九点上班高峰期,满车的人都跟沙丁罐头一样,被挤在一起,每个人都努力寻找空隙,在这拥挤的人潮中,呼吸到空气。
顾凉笙拿着公文包,努力龟缩在电车门口,尽量不跟他人碰撞在一起。这三个月来,他每天都在体验这样可怕的生活,让已经过惯了出门就有专门车辆接送的他分外不习惯。
不过,除了人太挤,偶尔乘乘地铁也是挺有意思的。
但是,有咸猪手一直在摸你屁股,这样的事情就让人不爽了!
顾凉笙咻地回头,皱着眉头看向身后的男子,长得斯斯文文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,西装革履的,充分展示了什么叫做衣冠禽兽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眼镜男疑惑地看向顾凉笙。
顾凉笙冷着脸,精致的眉眼染上几缕冰霜,“注意你的手,不要让我再发现下一次!”
眼镜男辩解道:“这地铁人这么多,不小心碰到也是有的,你不用这么斤斤计较吧!”
顾凉笙呵呵,扭头不去看他,等不过三分钟又感受到那恶心的手在他臀部出游走,恰巧地铁到站,眼镜男顺着人流走下车,顾凉笙眼疾手快,狠狠地冲他踹了一跤,毫无防备地眼镜男一个大马哈摔在了地上,那副眼镜也被甩了出去,碎了一地,他的下巴磕在地上,牙齿不小心磕到了下嘴唇,鲜血哗哗流个不止。
眼镜男暴怒地站起身子,却见地铁早就开走了,只得捂着嘴巴,在众人微妙的目光中气的直破口大骂。
报了一仇的顾凉笙完全不在意地铁里其他人一样的目光,找了个位置,闭目养神等到站。
顾凉笙待的小公司只有二十几个员工,他是文职,就整理整理资料什么的,一天轻松的很。顾凉笙长得好看,又有礼貌,自然是公司里的吉祥物,心里暗恋他的人不知道有多少,但是没人敢说出来,她们总觉得像顾凉笙这样皎若月光的人,她们这群凡人还配不上。但是这不妨碍她们对着顾凉笙YY。
“凉笙啊,你还真是准点啊!又是九点半!”会计小刘看了看手表,对着坐在位置上的顾凉笙摇头晃脑。
顾凉笙坐下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开电脑,“公司九点半上班,我这是遵守公司规定!现在还能去哪找像我这么敬业又守时的员工!”
小刘翻了翻白眼,真该让那群疯狂迷恋顾凉笙时时在私底下叫男神的女人看看,他们男神私底下是多么崩人设!
“这牛奶给你!”看到摆在自己桌上的牛奶,顾凉笙有些不甚厌烦地将他丢到了小刘的桌上。
小刘乐滋滋地喝了起来,“我说凉笙啊,这姑娘还真是有毅力啊,每天早上不露面地给你送牛奶都快一年了,就是不出来告白,你有没有思路是我们公司哪个妹子啊?”
顾凉笙摇头,“不知道!”他不喜欢女人,所以不希望那个姑娘陷在他的身上,若是她能直接出来,顾凉笙还能拒绝她。可是,这都一年多了,自从他进公司以来,这牛奶就没断过,他却连原主一面都没见过。无奈之下,他只能将牛奶扔给隔壁的小刘解决,以此告诉那个妹子,他对她没兴趣,真的不用再送牛奶过来了。
小刘喝着牛奶,一边羡慕嫉妒恨地看着顾凉笙那张脸,“我说你是不是什么富二代来体验生活了?”
顾凉笙斜眼,“你最近又看了什么小说,脑洞开的那么大?”
“哎,不是,你说普通人怎么能长成你这样?普通人不应该是跟我这样——”
“跟你这样虾米眼,葱头鼻,招风耳,香肠嘴,是吗?”顾凉笙接过话茬,一顿冷嘲热讽,末了,还温柔一笑,看的小刘憋屈地咬着吸管,闷闷道:“我也没长得那么磕碜啊!你不能因为你长的帅,就剥夺我们普通人正常生长的权力!”
顾凉笙叹息着摇头,“你就算是正常生长,但依旧对不起市容!我觉得你可以花钱去棒子国走一趟!”
小刘:“……”你们的男神这么嘴贱,你们造吗?
顾凉笙的生活平静而惬意,在公司里跟小刘拌拌嘴,回家跟金毛逗趣玩耍,再找一个给他洗衣做饭的男人,这世的人生就圆满了,然而事情并没有顾凉笙想的那么顺利。
“你好,请问是顾凉笙吗?”
这天周末,天气很好,顾凉笙带着金毛到小区附近的公园玩耍,这里有来自其他地方的爱狗人士,顾凉笙觉得让金毛跟自己的同类接触玩耍是很有必要的。所以他每次周末都会带金毛到这里来。
这天,他如同往常一般带着金毛回家,门口却站着两个陌生人,见到他时,眼睛一亮,走了上来。
“我是顾凉笙,你们是谁?”顾凉笙皱眉问道,金毛蹲坐在他的脚边,吐着舌头,警惕地看着他们。
其中一个瘦高个从衣服里拿出自己的警察证明,示意给顾凉笙看,“我们是警察,有些事情想找你了解一下,你认识这个人吗?”
顾凉笙接过他手中的照片,照片上的男子衣冠楚楚,不是两天前摸他屁股被他一脚踹下车的男人吗?
顾凉笙眼里隐现出几分厌恶,“不认识,但是前几天在地铁上见过!”
“哦,什么让你对他这么印象深刻?”
顾凉笙皱眉,漂亮的脸上尽是不悦,“你会对一个摸你屁股的人印象不深刻?说吧,找我什么事?就因为我在地铁上踹了他一脚,他报警了?”
瘦高个摇摇头,“他死了,在两天前的晚上。”
初夏的早晨空气清新,街上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,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,柔顺的接受着晨光地淋浴;挺拔的杨树像健壮的青年舒展的手臂;草丛从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。
公园里,顾凉笙穿着运动服跑着步,一只纯种金毛正屁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,它的毛发旺盛,金灿灿的色彩在晨光下显得格外的耀眼。
从小区跑到公园,已经结束了一轮晨跑的顾凉笙停了下来,拿起脖间的毛巾擦了擦额上的汗珠,他休息了一下,然而蹲下来蹂躏了一下金毛的身子,“走,我们在跑回去!”
“汪汪——”金毛低低叫了几声,温润的大眼睛盯着自己的主人,见他开跑,也迈开健壮的双腿追了上去。
顾凉笙到这个世界已经三个月了,日子过得很惬意,原身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,工资一般,工作清闲。在这寸金寸土的京城想要生活下去,靠那么点工资,根本就不够,更何况还要养一只金毛。
这只金毛是顾凉笙穿来那天捡的,当时的它浑身是伤地躺在垃圾堆旁,温润的眼睛无声地凝望着他,喉间发出低低的哀鸣声,一下子就击中了顾凉笙的小心脏,如果垃圾堆旁躺着的是个男人,他或许会目不斜视地丢完垃圾就走,但是如果这躺着的是一条伤痕累累的金毛,他就无法放手了。
顾凉笙将它带到了兽医那,兽医说金毛受过虐待,看样子已经五六个月了。按理说金毛也挺贵的,怎么会有人花了大价钱虐待它然而把它丢到垃圾堆里自生自灭,这是嫌钱多烧地慌吗?
顾凉笙才不管这些,他只知道看到金毛的那一刻,他就觉得他们两个很有缘,至于金毛的前任主人,他没拿着菜刀把他剁成七八段已经很好了!
恰巧顾凉笙住的小区是允许住户养宠物的,于是顾凉笙毫无心里压力地将金毛抱回了家。
只是日子没过几天,他就发现家里已经入不敷出了,金毛生病要花钱,狗狗的药物比人还贵,除此之外,他还买了狗窝,狗粮,狗玩具,又将家里改造了一番,瞬间存款就从五位数降到了三位数,再过几天,他就可以去喝西北风了。
无奈之下,顾凉笙开始重操旧业,编程序做软件,这再未来的几个月成为他收入的主要来源。
自从养了金毛以后,顾凉笙就养成了早起遛狗顺便晨跑的习惯,每当他看到金毛温润的大眼凝望着他时,他心中就有股满足感,他家的大金毛真是太暖男了!
“凉笙,早上好,又去遛狗啊!”刚进小区门口,顾凉笙就遇到了对面的邻居,一个IT男,标准的宅男长相,带着一副厚如啤酒底的眼镜。
顾凉笙每天都能在这个时候遇到刚买早餐回来的他,“早!”但是迄今为止,顾凉笙根本就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,也不知道他从哪得知他的名字。
马绍提着早餐亦步亦趋地跟在顾凉笙的身后,眼镜下,那细小的单眼皮痴迷地看着他的身影,就在顾凉笙经过他身边时,他似乎闻到了他身上迷人的味道,带着汗味的让他着迷的无法自拔的味道。
马绍慢吞吞地走到自己的房门口,余光瞧着顾凉笙拿钥匙开门进去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了目光。
对他来说,顾凉笙那么的耀眼,那么的迷人,他却像生活在角落里的老鼠,根本就配不上他。
马绍叹了口气,拿着早餐坐到电脑面前,他开了电脑,打开了播放器,看着里面的青年慢跑的样子,目露痴迷,然后才开始吃饭。
顾凉笙先去浴室洗了个澡,然后擦干头发给他家金毛倒好狗粮跟水,摸摸它柔软的毛发,轻声道:“乖,可以吃早饭了!”
金毛抬头舔舔顾凉笙的手,温润的眼中满满都是依赖。
喂好金毛后,顾凉笙拿了昨天在面包店买的肉松面包配上纯牛奶当做自己的早餐,吃完后,他匆匆地收拾了一下,换好衣服,跟金毛道别后,便出门去上班。
地铁里,正是九点上班高峰期,满车的人都跟沙丁罐头一样,被挤在一起,每个人都努力寻找空隙,在这拥挤的人潮中,呼吸到空气。
顾凉笙拿着公文包,努力龟缩在电车门口,尽量不跟他人碰撞在一起。这三个月来,他每天都在体验这样可怕的生活,让已经过惯了出门就有专门车辆接送的他分外不习惯。
不过,除了人太挤,偶尔乘乘地铁也是挺有意思的。
但是,有咸猪手一直在摸你屁股,这样的事情就让人不爽了!
顾凉笙咻地回头,皱着眉头看向身后的男子,长得斯斯文文,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,西装革履的,充分展示了什么叫做衣冠禽兽。
“有什么事吗?”眼镜男疑惑地看向顾凉笙。
顾凉笙冷着脸,精致的眉眼染上几缕冰霜,“注意你的手,不要让我再发现下一次!”
眼镜男辩解道:“这地铁人这么多,不小心碰到也是有的,你不用这么斤斤计较吧!”
顾凉笙呵呵,扭头不去看他,等不过三分钟又感受到那恶心的手在他臀部出游走,恰巧地铁到站,眼镜男顺着人流走下车,顾凉笙眼疾手快,狠狠地冲他踹了一跤,毫无防备地眼镜男一个大马哈摔在了地上,那副眼镜也被甩了出去,碎了一地,他的下巴磕在地上,牙齿不小心磕到了下嘴唇,鲜血哗哗流个不止。
眼镜男暴怒地站起身子,却见地铁早就开走了,只得捂着嘴巴,在众人微妙的目光中气的直破口大骂。
报了一仇的顾凉笙完全不在意地铁里其他人一样的目光,找了个位置,闭目养神等到站。
顾凉笙待的小公司只有二十几个员工,他是文职,就整理整理资料什么的,一天轻松的很。顾凉笙长得好看,又有礼貌,自然是公司里的吉祥物,心里暗恋他的人不知道有多少,但是没人敢说出来,她们总觉得像顾凉笙这样皎若月光的人,她们这群凡人还配不上。但是这不妨碍她们对着顾凉笙YY。
“凉笙啊,你还真是准点啊!又是九点半!”会计小刘看了看手表,对着坐在位置上的顾凉笙摇头晃脑。
顾凉笙坐下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开电脑,“公司九点半上班,我这是遵守公司规定!现在还能去哪找像我这么敬业又守时的员工!”
小刘翻了翻白眼,真该让那群疯狂迷恋顾凉笙时时在私底下叫男神的女人看看,他们男神私底下是多么崩人设!
“这牛奶给你!”看到摆在自己桌上的牛奶,顾凉笙有些不甚厌烦地将他丢到了小刘的桌上。
小刘乐滋滋地喝了起来,“我说凉笙啊,这姑娘还真是有毅力啊,每天早上不露面地给你送牛奶都快一年了,就是不出来告白,你有没有思路是我们公司哪个妹子啊?”
顾凉笙摇头,“不知道!”他不喜欢女人,所以不希望那个姑娘陷在他的身上,若是她能直接出来,顾凉笙还能拒绝她。可是,这都一年多了,自从他进公司以来,这牛奶就没断过,他却连原主一面都没见过。无奈之下,他只能将牛奶扔给隔壁的小刘解决,以此告诉那个妹子,他对她没兴趣,真的不用再送牛奶过来了。
小刘喝着牛奶,一边羡慕嫉妒恨地看着顾凉笙那张脸,“我说你是不是什么富二代来体验生活了?”
顾凉笙斜眼,“你最近又看了什么小说,脑洞开的那么大?”
“哎,不是,你说普通人怎么能长成你这样?普通人不应该是跟我这样——”
“跟你这样虾米眼,葱头鼻,招风耳,香肠嘴,是吗?”顾凉笙接过话茬,一顿冷嘲热讽,末了,还温柔一笑,看的小刘憋屈地咬着吸管,闷闷道:“我也没长得那么磕碜啊!你不能因为你长的帅,就剥夺我们普通人正常生长的权力!”
顾凉笙叹息着摇头,“你就算是正常生长,但依旧对不起市容!我觉得你可以花钱去棒子国走一趟!”
小刘:“……”你们的男神这么嘴贱,你们造吗?
顾凉笙的生活平静而惬意,在公司里跟小刘拌拌嘴,回家跟金毛逗趣玩耍,再找一个给他洗衣做饭的男人,这世的人生就圆满了,然而事情并没有顾凉笙想的那么顺利。
“你好,请问是顾凉笙吗?”
这天周末,天气很好,顾凉笙带着金毛到小区附近的公园玩耍,这里有来自其他地方的爱狗人士,顾凉笙觉得让金毛跟自己的同类接触玩耍是很有必要的。所以他每次周末都会带金毛到这里来。
这天,他如同往常一般带着金毛回家,门口却站着两个陌生人,见到他时,眼睛一亮,走了上来。
“我是顾凉笙,你们是谁?”顾凉笙皱眉问道,金毛蹲坐在他的脚边,吐着舌头,警惕地看着他们。
其中一个瘦高个从衣服里拿出自己的警察证明,示意给顾凉笙看,“我们是警察,有些事情想找你了解一下,你认识这个人吗?”
顾凉笙接过他手中的照片,照片上的男子衣冠楚楚,不是两天前摸他屁股被他一脚踹下车的男人吗?
顾凉笙眼里隐现出几分厌恶,“不认识,但是前几天在地铁上见过!”
“哦,什么让你对他这么印象深刻?”
顾凉笙皱眉,漂亮的脸上尽是不悦,“你会对一个摸你屁股的人印象不深刻?说吧,找我什么事?就因为我在地铁上踹了他一脚,他报警了?”
瘦高个摇摇头,“他死了,在两天前的晚上。”